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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社济南8月29日电(记者萧海川)山东省科技、教育、财政等8个部门日前启动了山东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权或长时间聘用权,是这次试点工作的一大看点。
山东省科技厅表示,根据实施方案,被授权利用财政资金形成公司、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形成,将公司所有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归属,并赋予成果完成者或团队。 参加试点计划的机构将是成果实现者或团队的共同所有者。 双方应合理约定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转换决策机制、转换费用分担及知识产权维护费用等,确定转换科技成果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权利变更等手续。
该改革试点将首要探索深化科技成果的采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改革。 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营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都包括在可用于试验的科技成果范围内。 考试单位赋予科研人员十年以上职务科技成果长期录用权,可以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山东省还鼓励试验机构授予科研人员可转让的成果垄断许可权。
除了进行科技成果的全部权、录取权改革外,该试点还提出了二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持股、培养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队伍、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健全统计和评价体系等改革方向。
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8个国家设立的山东省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先行试点,试点期限为3年。 (完)
标题:财讯:山东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时间采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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