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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在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报关现场,烟台张裕先锋国际酒业有限企业业务员办理退税手续。 公司申请返还的是因疫情退回货物入境时征收的进口税。
“今年年初,企业向展览会出口了葡萄酒。 因为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展览会被取消了。 这些货物只能退货回国。 ”。 企业部长赵冬梅表示,由于不是因质量和规格不合格而退货,根据当时的政策要求,入境时未能享受进口税减免,公司共支付了进口环节税款8400余元。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今年内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恢复进口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出口时征收出口关税,并退回出口关税。 迄今为止被征税的退货货物,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办理退税。
“新政策出台后,我们很快就收到了这笔退税。 ”。 赵冬梅表示,这一政策对出口公司大有裨益,可以减少出口公司后顾之忧,降低公司经济损失,缓解疫情带来的经营压力。
据了解,该政策的实施给公司带来了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帮助公司战胜了疫情,营造了更好的经营者环境,促进了经济的稳步发展。 据测算,青岛海关积极落实这一优惠政策,到年底关闭报关出口的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出口运输货物的公司可减少税费约1200万元。 另外,根据政策要求,青岛海关将按照公告的规定,对此前征税的公司依法办理退税。
标题:财讯:因疫情原因出口退运货物免税 青岛海关通关公司将少缴税款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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