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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制度建设,近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运行办法》和《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使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优化升级。 瞄准上下贯通的窗口体系和“一对一”、“家政妇式”服务专家队伍,贯通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运行办法》主要是比较目前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涉及面广、服务几个事项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的服务。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设立“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依托服务专家队伍,推进省市县一体化运行的窗口业务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立。
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的职责是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服务专家制度的落实,共享省级集中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数据平台,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文件, 此外,全省服务窗口的员工判断考核实行等级评定,设有“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4个等级,评定结果在全省公布。
对比当前人才服务工作者职责不明确、找不到责任的问题,我省出台了《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家包括用人单位服务专家、服务部分事项主管部门服务专家、服务部分事项承包单位服务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服务专家和其他高层次人才服务相关人员
《实施细则》要求服务专家所在部门对考核年度内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家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各服务专家进行考核。 其中“优秀”等次要人数通常控制在本公司实际参加考核的服务专业人员总人数的20%以内。 并对不重视服务专家队伍建设、服务质量差的单位,取消其参与考核为年度人才事业先进单位、人才事业典型案例的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审查其申报国、省级要点人才工程名额,并与相关负责人协商。
标题:财讯:一再开放合作!山东主动融入重大区域快速发展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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