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在其官网——中国统计新闻网上公开就《统计重大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社会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制定《方法》的目的是什么? 《方法》的第一文案有哪些? 为什么要在网上征求意见?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徐晓海就这些读者关心的话题接受了青岛新闻网记者的采访。

财讯: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徐晓海就《统计上严重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青岛新闻网北京10月10日电国家统计局日前在其官网——中国统计新闻网上公开就《统计重大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社会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制定《方法》的目的是什么? 《方法》的第一文案有哪些? 为什么要在网上征求意见?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徐晓海就这些读者关心的话题接受了青岛新闻网记者的采访。

财讯: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徐晓海就《统计上严重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方法》的目的是推进统计行业的信用建设,保证来源统计数据的质量

问:国家统计局为什么要制定《统计重大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暂行办法》? 这个《办法》对于促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整个诚信社会建设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制定《办法》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来源统计数据的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共的说服力,为国家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提供可靠的新闻。

另一方面,这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统计行业信用建设的指示。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建设诚信社会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加强统计行业信用建设,建立统计失信行为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加大对统计失信公司的联合惩戒力度,将统计失信公司名单及其违法违规新闻纳入金融、工商等领域和部门信用新闻体系,将统计信用记录纳入公司融资、政府 《公司新闻公示暂行条例》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处罚新闻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新闻。 统计部门是政府重要的事业单位必须按照这个要求公开相关情况 《办法》的制定是对上述要求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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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这也需要加强依法统计。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是实现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统计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保证。 国家统计局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头等大事,采取了各种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开展统计调查时,大部分企业积极配合,可以独立真实地提交统计数据,从整体上保证源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但是,近年来,从群众举报和各级统计机构查处的统计违法事件中,个别地方介入公司独立真实提交统计数据等行为依然发生,个别公司不反对、不反对依照本公司法律独立报告权益或争夺品牌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源数据的质量。 制定《办法》是要对《统计法》举报统计违法行为要求的常态化和具体化,坚决维护公司独立真实报告统计数据的合法权益,为提高统计法律的严谨性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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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需要建立保障公司独立实际提交统计新闻的长效机制。 第一,增加统计上重大失信公司的代价,公司在统计数据上做假价,公司不愿报告统计数据、不虚报、拒绝虚假报告。 现在大部分公司都可以诚实申报,但极少数公司在申报数量上弄虚作假,谋取自身利益。 如果不让这极少数公司付出比盈利更大的代价,老实说对几家公司不公平。 我们需要做的是让统计诚信公司畅通无阻,统计失信公司很难统计。 《办法》规定,对依法认定的统计重大失信公司,向社会公示其失信消息,并且这些消息与公司融资、政府补贴、工商登记管理等直接相关。 公司一旦进入失信公司名单,其形象和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影响,公司将为此支付相应的价格和成本。 这促使公司自主抵制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 并通过公示重大失信公司的新闻,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逐渐在全社会形成强烈反对和统计虚假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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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该“方法”满足了统计数据生产方法发生巨大变革的现实需要。 目前,近100万家积分公司通过国家网络直报平台直接向国家统计数据中心提交统计数据。 今后几年,所有面向公司的调查,要么公司直接在国家网络直报平台上报告数据,要么调查员拿着电子终端到公司现场收集数据,通过互联网直接报告国家数据中心。 因此,公司数据的真实可靠性直接决定了国家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 这就要求公司切实维护独立实际提交统计数据的权益,更准确地完善提交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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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可以广泛获取公司、基层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确保《办法》的制定更接地气、更现实、更好地发挥作用。

问:我们观察到《办法》通过国家统计局官网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式?

答:在网上征求意见主要从三点考虑。 一是加强《办法》制定的民主性。 建立统计重大失信公司的新闻公示制度,不仅要听取广大公司的意见,维护大部分守法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社会各界也必须高度关注。 在网上征求意见,可以充分了解公司、各地各部门、社会公众的意愿,保证《办法》的各项规范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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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方法》的制定科学性。 《办法》有公示的文案,也有公示的程序,还有多种补救措施。 如何使《方法》切合实际,具有更强的对比性和可操作性,使公司和基层一线人员最有发言权,通过网络征求意见,广泛获取公司、基层和专家意见,确保《方法》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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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使“方法”更加接地。 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对统计实务监督的首要途径之一,许多统计违法行为通过网络举报,读者已经成为推动统计改革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可以充分吸收读者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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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中的一家公司在统计上被列为重大失信公司,相关主要新闻将被公示

问:《方法》的第一文案有哪些?

答:《办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复印件:统计重大失信公司定义、公示重大失信公司新闻所含复印件、公示主体和途径、公示期限、联合惩戒措施、纠错和救济制度、统计信用异常公司名单管理等复印件。

问:公司出现那些行为,统计上被列为重大失信公司吗?

答:根据《办法》第2条的规定,统计重大失信公司是指依法开展的政府统计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一是故意制作虚假统计数据的公司。 二是虚报、虚假申报统计数据金额大,或者虚报率、虚假申报率高。 三、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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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种统计违法行为都严重影响公司的来源数据,如果依法核实是三种情况之一,公司将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公司。

问:统计上被确认为重大失信公司,统计部门公示公司的什么消息?

答:《办法》第三条规定:被公示的失信公司新闻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解决情况等。

公示这些消息是为了让社会公众知道哪些公司违反了统计法,违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违法的情节和解决情况,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监督,并对严重的失信公司造成强烈的舆论压力。

被公示的失信公司通过认真纠正可以缩短公示期

问:统计上重大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期有多长? 公示后,公司是否可以认真纠正,缩短公示期?

答:根据《办法》第7条,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期为一年。 公示期间,公司认真整改的,经公司申请、履行公示职责的政府统计机关核实后,可以提前清除有关新闻,但公示期限不少于6个月。 公司不能纠正或者再次出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公示期延长至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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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的明确,首先要考虑惩戒和教育警告相结合,在公司积极表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提前删除公示新闻。 认为公示不是目的,而是通过新闻公示教育、警告公司,警示其他公司,最终达到提高源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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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设定了纠错机制

问:如果被公示的公司不幸“蒙受冤屈”,有哪些补救途径?

答:统计部门严格依法认定严重失信公司,另外《办法》也规定相应的救济机制。 《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确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表明政府统计机构公示的失信公司的消息不准确,有权请求政府统计机构修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统计机构公示失信公司在新闻事业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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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出错务必纠正,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上述两条规定是《办法》公平性、合理性的体现,可以很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利益不受侵害。

《办法》设立了畅通的公示新闻渠道和通报渠道

问: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得知统计上严重失信公司的消息?

答:对公示新闻的途径,《办法》第三条规定,对依法认定的统计严重失信公司,政府统计机构应当通过中国统计新闻网(国家统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失信公司的新闻。 因此,社会公众可以在中国统计新闻网上看到统计上重大失信公司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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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集中公示的方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统计重大失信公司的新闻,推进对全社会统计工作的监督。 另外,在中央级网站上公示统计重大失信公司的新闻,可以引起公司的高度重视,在统计上督促违法公司认真整改。

问:社会公众能否举报统计上严重的失信公司?

答:我们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统计严重失信公司和其他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 社会公众可以采用通过中国统计新闻网发布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或在线举报形式,也可以采用以前流传的书信举报形式进行举报。 通报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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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徐晓海就《统计重大失信公司新闻公示暂行办法》询问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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