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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报道,国美控股旗下国美商都建设开发企业以资产转让合同“违约买方合同”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海航集团旗下海航置业和担保方海航集团,追讨欠款和违约金共计28亿元。
国美海航与国美商都项目相关的纠纷开始升级。
据最新报道,国美控股旗下国美商都建设开发企业以资产转让合同“违约买方合同”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海航集团旗下海航置业和担保方海航集团,追讨欠款和违约金共计28亿元。 国美方面指出,海航置业仍将支付合同本金约20亿元,逾期违约金8亿元。
对于积压的原因,双方各有各的说法。 国美鹏润地产副总裁向星旺表示,海航置业支付项目全额时间本应在年7月底,但到期后尾款迟迟未能交付。 他还介绍说,海航置业后,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收款,双方多次经过信息表达、协商未取得结果。
海航方面否认了这一点。 昨天,海航集团相关负责人在《第一财经日报》上表示,海航“自愿支付余额”。
“国美商都项目转让本身存在法律缺陷,国美通过伪造司法文件等手段掩盖事实真相,海航不知不觉向国美支付了41亿美元。 ”。 上述负责人表示,了解真相后,海航一直上书,要求国美完成项目消防验收,全面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顺利完成房地产收购转让,但国美方面拒绝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海航据此表示
年3月24日,海航与国美签署5项合作协议,海航承诺支付57.5亿元购买国美商都a区和b区住房。 截至年5月28日,海航共支付41亿元,其中购房款37亿元(含存款2亿元),违约金和财务补偿金共计4亿元。
“在随后的调查中,海航发现国美通过伪造文件等手段掩盖了事实真相。 ”。 该负责人表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海航发现国美商都的现状与国美提交的《竣工验收备案》和《房屋全票》的法定复印件不一致,也与《框架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的表述不一致,年10月,海航的决策
据海航报道,去年10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的《政府新闻答复通知书》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于去年3月和4月对国美商都a区进行了两次消防检查,两次检查结果均不合格。 由于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没有对b区进行消防检查,所以不存在b区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查意见书》。 不过,国美在年6月29日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中表示,就国美商都项目,国美商都B区办公楼消防验收合格。
对于伪造检查文件的指责,在记者发出报纸之前,国美方面没有做出回应。
对于国美方面所说的资金紧张,海航方面也予以否定。 海航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峰最近在许多场合表示,海航没有资金困难问题,截至目前,与海航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已超过100家,集团获批、正在推进的银行信贷总额超过3600亿元,目前已超过1000亿元,授信200亿元。 陈峰告诉记者,截至年底,海航集团整体负债率为79%,预计今年将进一步下降。
关于是否放弃国美商都项目,海航方面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希望企业全面履行国美应尽的法律义务,顺利完成房地产收购转让。 例如,完成项目消防、人防和环境保护检测工作人员。 海航希望在明确事实和责任的基础上与国美谈判,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关于当初收购国美商都项目的理由,一海航企业家向本报记者表示,当时快速发展持有型房地产是海航实业自身主要业务的快速发展模式之一,一方面通过运营具有社会效益和公司经济效益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标题:“国美商都交易20亿尾款未付海航、国美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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