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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常规商业活动,“二选一”本身并不意味着违法,但如果实行“二选一”的公司具有足够的市场力量,形成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则属于违法。 这种“二选一”、“垄断交易”确定了我国电子商务法禁止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顾客权益,有关部门要反映各方强烈的“二选一”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接近“双11”后,商家的竞争更加激烈,不仅价格战开始了,法律战也开始了。 此前,京东涉嫌向天猫投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后来向格兰猫投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格兰仕投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向各方反映强烈的“二选一”行为并依法展开反垄断调查,再次引发相关平台“二选一”讨论。
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药品的销售混乱、集中销售过程中用虚假折扣误导顾客……这些都是网络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然后,商家在平台上遇到“二者择一”的强制要求。 “二选一”通常是指平台要求商家与自己签订独家协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让商家客观上只能选择一个平台。
“二选一”的要求没有体现在服务合同和交易规则中,大多采取隐秘的技术手段。 例如,一家平台经营者一旦发现该平台内的商家在其他平台开店,就会对该商家采取搜索权利、屏蔽曝光、限制流量等措施,强制商家进行选择。 他说,在今年的“618”期间,格兰德市因EC平台之间要求“二选一”,在天猫店铺遭遇了技术屏蔽和流量限制。
目前,对于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法院等权威部门按照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规定进行严格认定。 作为常规商业活动,“二选一”本身并不意味着违法,但如果实施“二选一”的公司具有足够的市场力量,形成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则存在违法嫌疑。 11月5日,多家EC平台公司参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办的“规范互联网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 国家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这种“二选一”“垄断交易”是我国电子商务法确定禁止的行为,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损害顾客权益,因此反映了各方强烈的“二选一”,依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双11”是中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后迎来的第一个“双11”。 法律在保障电子商务各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备受关注。 管理网络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电子商务环境,不是几大电子商务平台巨头坐下来相互竞争、相互协商,活跃在平台上的上千万中小经营者也是主角。
如何不让平台内中小经营者限制平台经营者的非法经营自主权? 事实上,要保护中小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服务合同、交易规则和技术等手段,实现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和其他经营
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从事经营活动,遵循自主、平等、公平、诚实的基本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参加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义务,依法遵守经营。 平台必须严格执行主体审查和新闻公示等基本义务,严格审查资质资格,落实平台管理义务,履行法定责任。
网络时代,顾客的购物渠道多元化,商家的平台选择也具有多样性。 在合法有序竞争的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商品比三家”购买质量低廉、令人满意的商品,是所有客户的期望。 (李万祥)
标题:“营造公平有序的电商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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