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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说,为了市场宣传,许多app利用各类优惠措施和“薅羊毛”规则吸引客户,但客户掏了钱,做了会员,就面临规则变更,没有优惠的情况。 一位律师指出,app打着“创新”“升级”的幌子,单方面擅自改变规则,涉嫌虚假推广和顾客欺诈。
普及一年就成了终身vip,但系统升级后,约定的终身vip被取消了。 虽然说扣除额可以直接扣除50%的总额,但发现实际购物时只能扣除20%。 app运营者单方面重新改写规则的情况下,理由多为“革新”“晋升”等。 吸引客户的是一系列规则,一旦客户“上钩”和“升级”,就会出现另一条规则。 在购物、娱乐、教育等app盛行的今天,很多客户都被商家单方面改变了规则。
诚然,服务条款和交易规则是app运营者制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地盘由我决定”。 《顾客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顾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和客户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app的规则发生变更,运营者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客户购买app会员,实际与app运营者签订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因此,如果app运营者需要调整、制定服务条款,也必须得到客户的同意,不能单方面随意变更。 原会员不同意变更的,应当按照“新人新方法、老人旧方法”继续按照原条款提供服务。
为了抑制app条款的任意“变脸”,监管需要“唱黑脸”。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就侵害顾客权益的app运营公司进行协商,并依据违反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例如,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制定交易规则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规定时间提前制作文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可限期修改,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并且,鉴于同一行为侵害众多客户的权益,各级消协组织必须积极履行职能,代表客户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可以比较有效地降低费用维权价格,扩大费用维权实效。
标题:财讯:APP条款随意“变脸”监管要“唱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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