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7字,读完约3分钟
图虫创意/供图翟超/制图
证券时报记者吴少龙
8月30日在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分类方法》根据分类评价标准,多角度、全链条监测上市公司风险和规范的运行情况,将上市公司分为高风险类、次高风险类、关注类、正常类4个等级,根据分类结果进行差异化监管。 这是深交所推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健全风险防范制度、提高一线监管效能的重要措施。
分类监管是执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基本方法和比较有效的方法。 近年来,深交所完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尖端技术,开发建设了风险监控智能平台,推动了监管经验与智能科技深度的融合。 《分类方法》是在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类监管制度,是构建“人工+科技”监管新模式的积极探索。
深交所根据上市公司风险的重要程度和监管关注度,将上市公司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为高风险类、次高风险类、关注类、正常类4个等级。 《分类方法》确定了深交所分别从财务舞弊风险、经营风险、管理和运营风险、市场风险、退市风险五个维度对上市公司风险水平进行判断分类。 企业年报审核完毕后,明确企业分类等级,然后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企业风险变化情况等动态调整企业分类等级。
具体来说,如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行为、期末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过5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为人持股比例超过80%、企业涉嫌利用热点概念炒作企业股价等,其分类等级
上市公司存在11种情况之一时,其分类等级大致为第二高的风险等级。 例如,企业控制权的争夺、控股股东过半数股权被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企业被实施风险警告等。
上市公司存在10种情况之一时,其分类等级大致为高风险类,如主营业务停止、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被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
按照“抓住两端带子中间”的监管思路,《分类方法》确定了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优化监管资源分配,提高监管员工的准确性。 《分类办法》确定了对财务造假、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对高风险类和次高风险类上市公司的要点配置监管资源,并对其新闻披露、并购重组、再融资等若干事项关心要点。 高风险类企业的新闻披露评价为: a、取消新闻披露直通车资格、双重审查年报、公布年报查询函和答复等,规定上市企业不得聚焦主业、诚信经营、规范运营。
另外,《分类方法》进一步挤压了中介机构的责任,鼓励中介机构勤奋负责。 此外,《分类办法》将聚焦实际管理人员和董监高等“重要少数”,增加相关人员合规培训频率,明确规则,坚守基础,知恐,从源头上推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综合来看,《分类方法》决定了比较有效地采用分类监管新闻的机制。 一是完全共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分类监管信息表达合作机制,共享监管资源,推进监管合作,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二是向地方政府通报有关情况,配合地方政府化解企业风险。 三是向高风险类企业通报其评级情况,加强分类评级结果对上市公司的督促预警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落实《分类办法》,推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着力提高上市公司新闻披露质量和规范运营水平,形成体现优质快速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集团。
标题:财讯:深交所:上市企业风险按四级分类划分
地址:http://www.7u0.cn/jjxw/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