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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政府发表了《泰安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泰安分院)加快建设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称,设立泰安产研院专项快速发展资金,从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市财政、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各承担50%,泰安产研院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及技术项目组织实施、创新资源
为深入实施泰安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泰安分院)建设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创新驱动快速发展战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与泰安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泰安生产研究院) (泰安生产分院) 的建设快速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创新快速发展框架的意见》。
一、集聚总体目标
创新管理运行机制,集聚创新要素和资源,推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公司培养、产业升级等功能有机聚合,是泰安生产研院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快速发展的核心引擎。 到2025年,泰安产研院建立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实现管理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深度融合,良好的自身快速发展能力和较强的影响巨大,吸引专业研发机构建设,落地先进科技成果,培育孵化的科技型公司,新旧动能
二、建设大体上重复着
(一)市场的走向。 逐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方法明确科研方向,开展重大技术创新,以市场化手段凝聚创新资源,促进技术创新与市场应用的无缝对接。
)革新运转机构。 全面构建市场导向的管理机制、灵活包容的人才机制、开放创新的合作机制,建立多元化股权的收益激励机制以及成果导向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励和释放创新的创造活力。
)引领产业升级。 强调产业应用技术研发,开辟“政产学研金服用”通道,促进产业链链条补充、链条延伸,加快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促进“十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加深开放合作。 完全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研发具有重要影响较大的产业成果,建设展示全市特色产业和科技创新的对外窗口,建设开放融合共享的创新平台。
三、实行组织结构
理事会决定的院长责任制,建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产研院+产业研发创新机构”的组织结构。 加强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建立泰安产研院党组织。 (一)理事会。 成员由市政府、山东产研院分管领导、市科技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泰山科学院院长等组成。 聘请负责审议泰安产研院章程、重大政策和快速发展中遇到的重大事项的生产研院院长和副院长,审查产学研的快速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等。 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产研院的运营管理进行综合判断等。
)专家委员会。 成员由大学、科研院所、公司负责人、科技、经济、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等相关人员组成。 研究论证产研院快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要点研发项目和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几个事项,提出优质咨询意见。 (三)泰安产研院。 由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市政府、泰安高新区共建,性质未纳入编制管理的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设无行政级别院长1名,副院长数名,日常管理由院长全面负责。 泰安产研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自主明确内部组织结构和功能,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不受相关行政机关干涉。 承担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相关产业创新任务,负责产业战术研究和重大技术集成项目的组织、产业研发创新机构的建设和动态管理、资金的统一采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产业开发创新机构。 由泰安产研院自主明确设立,主要包括专业研究所、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公司联合创新中心等。
专业研究所通过新建、加盟、并购等方法组建,首要开展全球专业行业人才和创新成果的集聚,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战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接受公司委托的合同科研,衍生孵化高科技公司等。
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由泰安产研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组建,主要围绕全市产业快速发展培育,整合利用研究生创新资源,推进技术创新成果转移,在我市实现试制、产业化。
公司联合创新中心由泰安产研院和龙头骨干公司共同建设,主要通过招聘和凝固公司出资处理领域的关键技术诉求,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形成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重要交集。
四、扶持政策
(一)泰安产研院运营管理自主权
1.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市场化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兼职薪酬。
2.自主开展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岗位招聘工作。
3.创新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模式,建立以“项目经理制”为核心的自主化、独立化科研管理运营机制。 开展对专业研究所等机构的考核,积分考核承担纵向科研项目、合同科研项目、引导孵化公司等指标。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设立泰安产研院专项快速发展资金,从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配置资金1亿元,市财政、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各承担50%,泰安产研院机构建设、运
2.支持泰安产研院及所属产业创新研发机构,负责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享受技术转移财政资金补助等相关政策。
3.支持泰安产研院利用泰山创新谷、山东省智慧康养创新创业共同体资源。
(三)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1.支持泰安产研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向产研院二次开发、转移转化。 确保高新技术公司认定、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研发费用和扣除等政策落实的服务渠道畅通。
2.支持泰安产研院科研仪器设备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合作共享平台进行管理,对外提供研发、检测服务。
3.支持泰安产研院依法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出资比例等形式奖励个人。
(四)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1.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在生产研院兼职,本市承认高校、科研院所在生产研院的业绩,作为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允许市属大学、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拿到泰安产研院开展技术开发和公司创办,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放宽泰安产研院人员出境限制,允许持普通护照出境开展交流合作。 泰安产研院各类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享受省、市的人才政策。
3.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容错机制,对不可抗力研发或投资失败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按程序核销解决,鼓励科研人员勇于挑战和创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泰安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泰安分院)组建领导小组,负责生产研院建设顶层设计和资源统筹协调,研究处理泰安生产研院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密切协调配合,为产研院机构建设、经费保障、人员招聘、业务管理等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产研院办公室设在泰山创新谷,根据快速发展的需要,其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场所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供。
)加强监管。 泰安产研院要建立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的法人管理机制,制定资金录用、人事制度、绩效考核、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科技项目和知识产权管理等运营管理制度。 加强产业研发创新机构设立、项目实施、成果转化等专家咨询论证,实施新闻披露和年度报告制度,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审计检查和第三方机构综合判断。
标题:财讯:泰安:今年起每年安排1亿元支持泰安产研院,连续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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