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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我省的快速发展,省商务厅、省委台港澳职工办公室、省财政厅、济南海关、青岛海关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吕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由跨国公司在山东设立地区总部,
根据《办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注册地为境外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管理形式履行跨省以上地区投资、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部型外商投资公司。 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母公司资产总额实质在2亿美元以上(服务业母公司资产总额实质在1亿美元以上)申报公司经批准管理的省内外独立法人公司或分支机构对3家以上经批准投资或管理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汇总外资外贸统计、汇总纳税等相关条件。
为服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我省将从简化出入境手续、招聘人才、贸易便利、金融支持等四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其中,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境外高级人员,可以申请《山东惠才卡》,享受出入境和居留、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 海关对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培育海关高级认证公司,为进出口货物提供报关便利。 我省还将为地区总部提供非贸易项下的汇款合同备案、纳税判定的绿色通道开通等诸多便利。 各市还可以根据现实情况,支持地区总部。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曾于年出台《山东省总部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办法》,该政策将于年底到期。 并且,利用外资的事业面临新形势、新需求,需要采取新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山东省着力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不断优化经营者环境,建设对外开放的新高地。 今年11月,山东新增外商投资公司2645家,比去年同期增长22.6%。 实际聘用外资152.1亿美元,增长35.5%,高于全国31.4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们致力于服务外资公司,提高贸易便利性,首先向高级认证公司办理特定海关业务免签,为公司免签9900余万元。 自主开发“公司服务之家”计划,平台注册公司超过3000家,居全国海关第四位。 ”。 济南海关公司管理和检查站公司管理科科长贺娟表示,此次,济南海关以我省出台《鼓励山东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为契机,扩大流程再造,服务外资企业,吸引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到山东投资。
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李广杰认为,山东应以此次政策出台为契机,学习上海、江苏等地区总部的先进经验,提高政策确定度,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实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新突破。
标题:财讯:山东出台办法鼓励跨国企业在鲁设立地区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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