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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激励财政困难县快速发展内生动力,山东省级财政创新建立了财政困难县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从2021-2023年开始实施“六个激励”政策,优化县域财源质量、落实基层运行政策、财政管理绩效、债务和金融风险防范
设立优质快速发展奖,激励县级培养财源。 对符合优质快速发展要求的“四上”公司中“四新”和“十强”产业企业广告主体税收增长较快,以及要点税源管理、实际纳税市场主体增长较多的财政困难县给予奖励,引导各地转型快速发展,培育财源丰厚。
设立支出结构优化奖,激励县级口袋监狱“三保”下线。 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额安排“三保”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对工资和民生政策切实落实的财政困难县给予奖励。
设立财政管理业绩奖,鼓励提高县级资产管理水平。 对充分利用库存资金、消化临时支付、加强国库库金管理等业绩良好的财政困难县给予奖励,鼓励各地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
设立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化解奖,激励县级防控风险。 对政府综合债务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大、不良贷款率控制良好或下降较快的财政困难县给予奖励,引诱和督促高风险地区化解债务和金融风险。
设立财政创新奖,鼓励县级大胆突破、先行先试。 在财税要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探索“招牌菜”“一手新鲜”等创新、典型的方法,对国家和省级复制宣传的财政困难县给予奖励,引诱各地冲破束缚,开拓创新。
自主设立扶贫奖,鼓励提高县级自身保障能力。 自主弥补“三保”的缺口,对缺口率明显下降的财政困难县给予奖励。 其中,对“三保”缺口的全部解决、自愿退出财政困难县,在统一奖励的基础上,对“三保”缺口的解决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基数奖励,以鼓励各县自力更生,提高自身保障能力。 (代玲于淼) (完)
标题:财讯:山东省级财政将实施“六个激励”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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