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帮助公司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风险、度过难关,最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延长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种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实施期限等问题发出了通知。 我省对中小微型公司三家社会保险公司部分缴费免征的政策,延长到年12月底执行。 将大型公司等其他投保人(不包括机构经营者) 3家社会保险公司的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到年6月底实施。
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公司,按规定申请拖欠社会保险费至年12月底,宽限期内可免除滞纳金。 宽限期内,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年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以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有用工单位的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办法参加3种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放宽缴纳政策。 以个人身份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经营者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季度、半年或每年支付。 年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自愿保留缴费。 2021年继续缴费并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未缴费月,可在2021年底前缴费,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体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通知指出,各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时代的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正确执行,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制定其他减收增收政策。 统一考虑今年减免政策等因素,按照计划调整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标题:财讯:延长到年底!山东中小微公司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继续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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