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银保监会官网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对外开放工作要求,加强信托企业监管,银保监会结合市场准入工作实践和领域转型快速发展实际,、 发布了修订《中国银保监会信托企业行政许可若干事项实施办法》,形成《中国银保监会信托企业行政许可若干事项实施办法》(下)。 《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信托企业行政许可若干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年第5号)废止。
《办法》共7章76条,此次修订较有效地联系了其他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了信托企业的行政许可准入标准。 进一步落实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外资金融机构取消入股信托企业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的监管方向,结合领域快速发展实际,鼓励信托企业开展本源业务,吸引信托企业完整企业管理,促进信托业转型快速发展。
在加强股东监管方面,《办法》确定了以下要求:一是加强非金融公司入股信托企业的资质要求,对拟成为信托企业控股股东的非金融公司,在权益性投资结余比例、盈利能力、净资产比例等方面提出更严格的准入标准。 二是加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的考核要求,严格要求自有资金出资。 三是严格规范信托企业股权质押,约定股东不以信托企业股权受益权等形式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 四、确定信托企业股东管理、股东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托企业章程。
在吸引信托企业转型快速发展方面,“办法”一是鼓励信托企业开展本源业务,调整“信托企业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准入条件,适当放宽信托企业对经营年限和监管评级的要求。 二是引导信托企业加强合规经营理念,增加信托企业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许可流程复印件。 三是优化信托企业管理机制,加强独立董事监管,提高独立董事职务独立性,确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信托企业的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年。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指导信托企业定位受托人,探索变革,回归本源,逐一发挥制度特点,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效益。
标题:财讯:银保监会:强化信托企业入股资金来源审查
地址:http://www.7u0.cn/jjxw/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