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爱电(记者杜燕飞)《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简称《办法》)近日印发,目的是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的银领域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高金融违法的价格违约,认真整顿金融市场乱象,防范金融风险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在起草过程中首先大致如下:一是全流程规范。 行政处罚对从立案调查到决策和执行的基本规则进行了全流程规范化。 二是整合。 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在取长补短、相互借鉴融合的基础上,统一规范了银领域、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完全优化。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监管处罚法治化水平。 并以制度整合为契机,固化监管处罚实践中较为有效的方法,提高监管处罚效能。
记者整理,《办法》共10章104条,整合优化了银领域、保险业行政处罚流程。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银领域保险业行政处罚的种类,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基本基本原则,建立了“审查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确定了轻处罚、重处罚等酌定情况。 第二章至第四章规定了处罚案件的管辖、立案调查的程序和程序要求、证据的种类、以及各种证据取证要求。 第五章至第六章规定了案件移送审理的标准和资料要求、案件审理的基本规范、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案件的议事规则。 第七章至第八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事前告知和听证、当事人申辩意见的讨论、处罚决定的作出和执行等。 第九章规定了违法实施处罚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为附则,决定了相关概念、“方法”的实施时间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办法”之一是建立“审查分离”的工作机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行立案调查、审理和决定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权力,形成比较有效的平衡。
二、确定回避规则,参与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有与处罚案件直接利害关系等情况的,应当依法回避。
三是规范调查取证,要求调查人员调查案件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并出示合法证件和调查(现场检查)通知书。 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必须全面、客观、公正,依法充分收集证据。
四、规定事前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辩、听证等权利,适当延长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并对处罚决定作出重大调整的,向当事人作出事前告知。 五、确定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该负责人表示,在进一步加大处罚执法力度方面,《办法》为构建银领域、保险业统一协调的处罚事业机制,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作为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规定,《办法》多次制定依法严惩的基调,推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他例如在刑罚管辖方面,优化管辖权规定,加强监管联动,统一配置监管资源,便于及时查处。 在衔接方面,细化职责分工,确定就业标准,加强调查合作,提高就业质量效果。 在刑罚适用方面,要确定重罚情况,强调危害后果严重,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给予重罚。 在人员说明责任方面,规定调查银行保险机构的,应当依法同时调查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纪律衔接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行政处罚与党纪解释责任的联系。
“下一步,在《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中,银保监会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治理金融市场混乱,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客户合法权益。 ”负责人说。
标题:财讯:银保监会:加大行政处罚执行力度 保护金融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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