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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肖世尧、公兵)中国足协29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中国足协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布入籍球员转会、注册、参赛和后续服务与管理。
《规定》正在办理或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籍手续的运动员统称为入籍运动员。 申请入籍的运动员必须向中国足球协会申报并纳入统一管理。
对入籍选手,《规定》根据申请入籍的选手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以下简称《入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下简称护照)进行区分。
只有取得《入籍证书》和护照的入籍选手,才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办理国际或国内转会手续。 否则,将以原国籍办理国际、国内转会手续。
根据《规定》,运动员在申请或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籍手续的当时赛季内不得转会或转借国内其他俱乐部。 另外,从国内俱乐部转会或转借到国外俱乐部后,赛季中不能转会或转借到国内俱乐部。
根据《规定》,注册时的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选手,该选手占据了俱乐部本赛季国内选手的转会、注册名额,以国内选手的身份报名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 注册时国籍为原国籍入籍选手,占俱乐部本赛季外援转会、注册名额,选手以外籍选手身份参加正式比赛。
《规定》允许已取得《入籍证书》但未取得护照的入籍选手缺席登记国籍新闻。 该选手在空缺报名完成后,将获得护照,进行补办报名,并占据俱乐部本赛季国内选手的转会、报名名额,取得中国足协的正式参赛资格。 办理空缺登记的入籍选手在国籍新闻补完之前,不得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正式比赛。
此外,入籍选手一个赛季不得以一名选手(外国选手或国内选手)的身份报名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并在赛季中变更选手身份。
入籍选手所属俱乐部的报酬总额应包括入籍选手的报酬,入籍选手的引援调整费等其他费用应按照中国足协相关管理规定、通知、文件中有关国内选手的规定执行。
标题:“中国足协公布《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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