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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社南昌12月30日电(记者黄浩然、程迪、赖星)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报道,张某明、毛某明等3人故意破坏巨蛇峰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中2人被判刑,并处以罚款。 3人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专家呼吁,户外运动应承担文明旅游的义务,不得采取个人有趣的挑战法。

“山地户外运动专家:登山切莫以有趣“挑战”法律”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是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景区。 大蛇峰地质遗迹点位于其核心景区,经过3亿多年的地质演化,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 经过现场调查,张某明在巨大的蟒山上钉了26枚岩钉。 专家论证称,三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巨大的蟒山地质遗迹点。

“山地户外运动专家:登山切莫以有趣“挑战”法律”

登山者不能欣赏强健的体魄、优美的景色,给人一种生态环境‘ 打扰一下,不能自然受损。 因为一旦破坏,就会不可逆。 江西野外生存研究会理事曹国新表示,以破坏自然为代价满足自己有趣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随着我国登山野外运动的高速发展,参与登山等野外运动的人口增加,游客的危险行为不仅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健康,也给自然景区管理带来了挑战。

本案的审判意义不仅在于弥补广泛的公共环境权益损害,还在于唤起全体社会成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保护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在内的各种环境资源的自觉性。 曹国新建议,结合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确定禁止景区进口进入区域边界,完善景区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比较不同风险等级、不同类型的旅游区域,实现准考证进入或禁止进入等不同层次的管理

“山地户外运动专家:登山切莫以有趣“挑战”法律”

编辑:谭鹏

标题:“山地户外运动专家:登山切莫以有趣“挑战”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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