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工信厅、省快速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我省建立食盐供应应急联动体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省内居民和食品公司的食盐供应,因突发事件而
出现以下情况,我省启动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接到地方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等通知,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发生了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引发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公众恐慌,引起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关系急剧变化,大范围内发生食盐收购,食盐价格上涨,大范围的食盐供应缺货。 其他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其中,食盐市场的异常波动是指食盐大范围收购,大范围食盐缺货,或发生集体食盐质量事件、疫情、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引起公众恐慌,食盐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的情况 结合我省实际,食盐市场的异常波动按影响范围从大到小的顺序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I类是省内2个(含)以上设区市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或相邻省份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省内毗邻地区之一(含)上市,县(市、区)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ⅱ级为省内1个设区市内2个以上的县(市、区)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iii级的省内1个县(市、区)发生食盐市场异常变动。
ⅳ级发生全国性或区域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
要点监测的食盐零售公司,食盐供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当地盐业主管部门报告:食盐供应紧张,出现缺货、缺货或者居民排队集中购买的现象。 由于疫情、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引起公众恐慌,成本地区或全省范围内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出现了供应危机。 食盐零售公司运营的其他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和供给异常的变动,可能影响食盐供给安全。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在本地区食盐市场出现供应紧张、缺货、缺货或居民集中排队购买等异常波动的,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后,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核实后,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高级盐业主管部门、省工信厅
经省信厅核实后,根据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范围大小,省政府明确了紧急响应水平。 确认被认定为ⅰ级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立即启动预案。 属于ⅱ级或ⅲ级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各相关市、县(市、区)盐业主管部门立即启动当地食盐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指导利用当地政府储备或食盐公司的社会责任储备抑制市场诉求。 属ⅳ级发生全国性或区域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引起食盐市场波动的,各级盐业主管部门指导食盐储备公司准备和培训应急供应。
在发生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时,各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和食盐定点批发公司根据盐业主管机关的要求,将储备食盐投放到指定市场。 在发生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时,要按照盐业主管机构的安排,尽快调整食盐生产、上市计划,无条件地首先满足和保证食盐市场的诉求。
应急供应状态结束后,相关应急供应公司对食盐储备的数量、价款(按上月各食盐品种批发价格计算)、发生的应急运输等相关费用情况,经省工信厅审查后,由财政厅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和食盐定点批发公司应当根据《山东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已经使用的政府储备和公司社会责任储备,按规定补充储备量。
标题:财讯:山东树立食盐供应应急联动体系,分四个响应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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